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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期待摊费用可以先不摊销吗?

编辑:嘉兴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8-11-02

1、如题所述,对于已发生支付的应于受益期内摊销的事项,应如常依照会计分摊原则进行分期摊销;

2、摊销运作并不以是否获取收入作为原则,而应以所开支的受益期为摊销原则;

3、可见,就算未取得相应的收入,仍必须按照既定原则在支付后即分期进行摊销。

长期待摊费用应该什么时候摊销?

新税法规定,“长期待摊费用”应在经营之日起的次月起,在不少于3年的时间平均摊销。所以具体情况还应具体分析,我认为为了便于核算,应该当月视为正式营业,所以应该于次月份开始摊销。

《企业会计制度》第五十条规定:“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,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,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,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。

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,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。也就是说从有营业收入的月份开始摊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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